因为2瓶蜂蜜包装没标签,结果被罚5000元

据福建莆田网报道:10月17日,仙游县王某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,被没收“蜂蜜”2瓶和违法所得260元,并处罚款5000元。
因为2瓶蜂蜜包装没标签,结果被罚5000元
9月5日,大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着装整齐,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,依法对大济镇某奶茶店进行检查,执法人员发现该饮品店柜台上摆放有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“蜂蜜”2瓶,王某的行为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被立案调查。
 
经查,王某是6月从枫亭一批发店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“蜂蜜”6瓶。该“蜂蜜”摆放于店内柜台上用于制作奶茶,至被查时,其已使用4瓶,其余2瓶被当场扣押,进货价100元/瓶,货值600元,获利260元。
 
该所认为,王某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五条: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,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……”的规定,其行为属于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。
 
王某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、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,王某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、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。
 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四)项、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该局已责令王某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对王某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、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。 

附:
蜂蜜行业标准《GH/T 18796-2012蜂蜜》对于蜂蜜包装和标签要求规范:
6 包装
6.1 非零售包装
6.1.1 非零售包装的包装钢桶应符合 GH/T 1015-1999 要求。投入使用的这种包装钢桶其桶龄自出厂日 期起,不得超过 5 年。 也可使用其它带盖的食品包装容器。 不应使用镀锌桶或盛装过药品、燃料油、食用油或其它化工产品的包装容器。
6.1.2 包装容器在使用前应清洗干净,并吹干或晾干。
6.1.3 包装场地应清洁卫生,并远离污染源。
6.1.4 灌装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,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。
6.1.5 容器内应保留适当空隙,防止蜂蜜受热溢出。灌装后应立即盖好桶盖。
6.2 预包装
6.2.1 接触蜂蜜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要求。
6.2.2 包装应严密。应采取可靠的方式,使其他人员能够识别该容器在包装后是否曾被开启。
7 标志
7.1 非零售包装的标志
在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或批号、生产者(加工者或包装者)的名称和地址。
7.2  预包装的标签
7.2.1  应符合 GB 7718 要求。
7.2.2  产品名称应符合本标准4.6的要求。
7.2.3 非零售包装产品的标签应按照 GB 7718 中 4.1 项下的相应要求标示产品名称、规格、净含量、 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贮存条件,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,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。 图示标志应符合 GB/T 191 标准规定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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